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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9-25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专业实习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总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习考核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

2.考核内容及要求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考核答辩工作由各系(专业)统一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考核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各学院(部)、中心应将各系(专业)的考核答辩安排及小组成员名单提前1周报实践教学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将聘请督导专家对参加集中式、分散式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答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专业实习总结

各学院(部、中心)以专业(实习队或班级)为单位对专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经学院(部、中心)教学院长审核后,以书面和电子版材料汇总统一报实践教学中心备案并进行审核评定。不同类型专业实习总结材料要求如下:

实习类型

提交材料

专业实习Ⅰ

1.专业实习Ⅰ工作总结报告

专业实习Ⅱ(集中)

1.专业实习Ⅱ总结报告

2.校外专业实习Ⅱ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表

3.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

专业实习Ⅱ(分散)

1.专业实习Ⅱ总结报告

2.分散式专业实习Ⅱ考核总结表

三、优秀实习队评选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面向全校专业实习队伍评选校级优秀实习队。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专业实习组织工作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实习队评选材料10月25日前提交。学校将根据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进行评比。

四、专业实习资料存档

各学院(部)、中心应做好专业实习资料的存档工作,包括审核批准的实习大纲,参加专业实习学生的“任务书”、“专业实习日记”和“专业实习报告”等实习记录资料及实习指导教师所填写的“西安交通大学校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表”、“分散式专业实习考核总结表”、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含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实习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以及各系(专业)的专业实习总结报告,以备教学检查。

五、实习费用报销

请各学院(部、中心)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8〕19号)规定,于10月25日前完成冲账及报销。

六、专业实习自查工作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本科阶段实习工作检查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30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将结合实际,组织各普通本科高校,采取校际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校学生实习自查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巩固我校学生专业实习工作成果,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取得实效,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15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逐项对照、逐条分析,开展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自查工作。现就专业实习中重点问题强调如下:

1.教学体系建设情况

是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实习内容是否与本专业密切相关、与人才培养方案相互匹配、与相关课程内容有效衔接。是否存在自行组织与本专业教育教学不相关的、额外的实习活动或者有偿组织学生开展实习的行为。

2.实习组织安排情况

全面排查各学院当前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学生数量、实习进展和实习状况(包含实习阶段性成效、学生思想心理状况等情况)。是否科学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并根据实习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合理确定实习安排和实习流程。

3.指导教师选配情况

 各学院是否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密切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重点针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是否安排院内实习指导教师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状态,是否存在疏于管理、一放了之的情况。

4.实习实施管理情况

各学院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是否开展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建立实习管理制度和实习运行保障体系,定期开展实习工作检查督导。是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环境,实习前是否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情况。

5.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针对实习组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各学院是否提前制定预案。本年度是否出现因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引发的学生安全、负面舆情等情况,是否及时应对处置并对实习组织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整改,整改成效如何。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专业实习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在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重点复核学院对专业实习自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七、工作联系人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2665229

办公地点:工程坊A区513室

电子邮箱:sxx@xjtu.edu.cn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申请表



 

 

    实践教学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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