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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

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09-24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专业实习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习考核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

2.考核内容及要求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考核答辩工作由各系(专业)统一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考核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各学院(部)、中心应将各系(专业)的考核答辩安排及小组成员名单提前一周报实践教学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将聘请督导专家对参加集中式、分散式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答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专业实习总结

各学院(部、中心)以专业(实习队或班级)为单位对专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于1015日前完成 “专业实习管理系统”中实习材料及实习成绩的填报工作。不同类型专业实习材料要求如下:

实习类型

提交材料(指导教师)

提交材料(学生)

专业实习Ⅰ

1.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2.实习单位反馈意见

1.实习日志

2.实习总结

专业实习Ⅱ(集中)

1.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2.实习单位反馈意见

1.实习日志

2.实习总结

专业实习Ⅱ(分散)

分散式专业实习考核总结表

1.实习日志

2.实习总结

3.单位意见

三、优秀实习队评选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面向全校专业实习队伍评选校级优秀实习队。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专业实习组织工作情况于1020日前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中完成推荐工作。学校将根据系统中提交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专业实习资料存档

各学院(部)、中心应做好专业实习资料的存档工作,可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 “实习材料归档”中导出所有实习材料进行电子文件归档,以备教学检查。

五、专业实习经费报销

请各学院(部、中心)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819号)规定,于1031日前完成专业实习冲账及报销工作。

六、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文件要求进行常态化数据填报,具体方式为逐月上传新产生且已完成的实习数据。为高效落实实习数据报送工作,我校专业实习管理系统已完成针对性功能升级。开发的数据报送模块支持一键整合学院实习信息,自动生成符合报送平台规范的标准文档,实现数据“即导即传”,有效提升报送效率与数据准确性。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

七、实践教学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小星

联系电话:82665229

办公地点:工程坊A513

电子邮箱:sxx@xjtu.edu.cn



                                                                 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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