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专业实习是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对学生进行工程能力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实习的内容要与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专业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接触社会,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生产过程,把书本知识和生产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所学理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生产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本科生专业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专业实习包括纳入学生培养方案的专业实习I(认知实习,二年级开展)和专业实习II(生产实习,三年级开展)。
1.集中实习。由学院、系(专业)统一组队并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实习。
2.分散实习。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专业实习大纲和对实习单位的要求,根据分散式专业实习任务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开展专业实习。
二、实习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实习教学流程,提升信息化管理效能,切实保障实习教学质量,2025年学校将继续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实习管理系统”开展实习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工作。通过该系统实现实习计划制定、过程监管、总结考核等环节的数字化管控,确保实习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工作安排
1.实习时间。各学院、系(专业)结合本专业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在夏季小学期组织开展。专业实习I时间要求不少于1周,专业实习II时间要求不少于3周(按抵达实习地点至离开实习地点的日期计算),各系(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专业实习时间。
2.实习准备。各学院、系(专业)需严格依据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认真制定《专业实习大纲》。同时,应规范完成《实习经费明细表》、《本科生分散式生产实习经费发放表》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中的填报工作。对采用分散式专业实习模式的系(专业),在制定实习大纲与任务时,需充分考量宽口径、多模式的分散实习特性。按照专业相关及相近领域,细化具体的专业实习任务。通过明确任务要求,为学生自主联系适配实习单位提供清晰指引,确保分散实习的专业性与实效性。
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学院、系(专业)具体落实专业实习单位(基地),审查实习单位(基地)是否与所学专业对口,切实保障专业实习的教学质量与实践成效。各院、系(专业)可结合自身专业特性灵活选择集中式专业实习或分散式专业实习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须严格遵循专业实习大纲要求,确保实习质量与培养目标高度契合。针对分散式实习,尤其要强化过程管理,从严把控实习标准,通过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指导教师。各学院需指定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由其组织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并对专业实习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指导和管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专业实践环节较熟悉、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集中式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按1:20(学生数)的比例配备;分散式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按1:6(学生数)的比例配备。
指导教师需严格依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专业特点与教学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并编制详细的实习指导书。在实习开展前,指导教师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实习单位有关情况,落实安排具体实习事宜。针对采用分散式专业实习的学生,须按规定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中填写分散式专业实习任务,明确实习目标、内容及安排。实习任务需先经指导教师严格审批,再提交学院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实习,确保分散实习过程规范有序、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4.实习动员。各学院需在实习前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动员大会,重点围绕安全规范、纪律要求等内容开展专项教育。同时,各系(专业)应结合实习大纲与专业特点,系统梳理实习任务中涉及的专业知识要点,向学生详细讲解实习报告的规范撰写流程、内容框架及注意事项,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标与任务,保证实习效果。
(二)实习考核与总结
1.实习考核。学生须全面完成实习任务,并严格按照要求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中提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报告,方可参加考核。各学院、系(专业)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习考核方案。其中,采取分散式生产实习的学生,还应提交由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出具的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以确保实习成果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实习考核形式灵活多样,可采用答辩、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实习成效与实践能力。
2.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系(专业)须系统开展总结工作。学院要组织实习教学专题研讨活动,充分听取指导教师在过程管理、教学指导中的实践经验,以及学生在实习体验中的真实反馈与改进建议。通过深入研讨,全面梳理实习工作成效与不足,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改进方案,并最终形成完整的实习总结报告,为后续优化实习教学体系、提升实践育人质量提供重要依据。
(三)“专业实习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1.网址:https://pts.xjtu.edu.cn/sx/Index.aspx
其他登录通道:
(1)实践教学中心主页-系统入口
(2)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
(3)学校WebVPN登录-教学资源与服务快捷通道。
2.用户范围及登录方式: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系统已接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账户、密码与Netid一致)
3.校外网进入“专业实习管理系统”须登陆学校VPN。
(四)系统操作流程
1.操作流程:创建实习队,实习大纲、经费预算、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成绩管理、实习队评优、数据对接、材料归档等。
2.角色任务
⑴院级管理员:账号管理、创建实习队、维护实习基地、成绩管理、优秀实习队推荐、线上监督检查、数据导出等。
⑵教学院长/系主任:本院账号管理、相关实习业务审批、线上监督检查。
⑶实习指导教师:创建实习队、维护实习基地、实习大纲(分散实习任务)制定、实习资料填报、线上监督检查、学生材料审核、成绩录入、申报优秀实习队、数据导出等。
⑷学生:填报实习信息、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查看实
习成绩等。
3.操作方法: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中各角色操作指南。
(五)系统填报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规范实习材料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按实习阶段有序推进:前期完成“专业实习大纲”编制和“分散实习任务”的安排,明确实习目标与要求;中期及时录入“学生实习日记”,动态跟踪实习进展;后期提交“学生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并汇总形成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2. “实习经费明细表”与“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分散式生产实习经费发放表”的填报审批,需按照“线上填报-线下审批”的流程:首先在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录入,经核对无误后导出打印;随后按规定流程依次提交学院初审、实践教学中心复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审批流程完整。
三、实习经费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8〕19号)规定执行。
1.经费预借。指导教师可在实习出发前向实践教学中心借款,借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加盖学院教务章的实习学生名单
⑵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明细表(在“专业实习系统”完成线上填报,经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线下审批)
⑶指导教师姓名及一卡通号
2.经费报销。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8〕19号)规定于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专业实习经费报销工作。
四、其他要求
1. 各学院需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特点与教学实际,科学制定系统化实习计划。在实习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把控实习质量与安全,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安全保障机制。同时,在开展专业实习动员工作时,各学院、系(专业)应详细阐释实习目的、具体要求及任务安排,确保学生充分明晰实习目标与规范,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2.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管理与指导职责,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年度实习工作,主管教学副院长需依据学院提交的实习大纲内容统筹部署,科学安排相关责任人及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定期深入实习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实习教学质量与规范落实到位。
4.实习期间各实习队须为每位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实习管理中的风险防控,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实习组织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流程漏洞等问题,需提前研判并制定科学、完备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处置流程。通过严格规范实习管理标准、强化过程监督,切实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负面舆情等风险,确保实习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6. 为高效落实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要求,我校专业实习管理系统已完成针对性功能升级。开发的数据报送模块支持一键整合学院实习数据,自动生成符合平台规范的标准文档,实现数据“即导即传”,有效提升报送效率与数据准确性。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82665229
电子邮箱:sxx@xjtu.edu.cn
附件:
1.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学院管理员
2.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教学院长
3.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系所负责人
4.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教师
5.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学生
实践教学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