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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项目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4-27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动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拟于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保证我校年会参展项目质量,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遴选标准(附件1)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最终选出20篇优秀论文由年会组织机构颁发证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最终由学生代表投票选出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由专家投票选出20项“最佳创意项目”。

二、年会项目选送

1.各学院需在本学院大创项目中遴选推荐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格式详见附件2),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参展项目(要求详见附件3),将遴选论文、参展项目电子版及推荐意见表(附件4、附件5)于5月13日前上报实践教学中心(发送电子版至zzhang86@xjtu.edu.cn)。由学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会议评审,遴选确定参会项目。

2.经学校评审通过项目须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年会推荐项目材料(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项目填报指南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三、其他事项

1.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直接晋级本年度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2.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3.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2: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展板格式

附件4: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5: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668901

电子邮箱:zzhang86@xjtu.edu.cn

实践教学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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