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考虑疫情影响,为保证部分通过2021年大创中期答辩而未进行中期报销的项目能够顺利完成2021年发票报销工作,根据财务处“关于延长上一年度发票报销期限的通知”要求,现将发票报销截至日期延至2022年4月14日,请各单位大创项目管理员通知需报销经费大创项目及时整理票据,准备报销事宜。
实践教学中心
2022年3月24日
上一篇:关于启动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中期验收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