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于2020年9月正式成立西安交通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成为全国首个正式签约的基地。该项目拟通过优化课程内容等方式开展教学改革,建立以鲲鹏、昇腾及华为云为技术底座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智能基座”奖教金,用于奖励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教师。
一、评定原则
华为“智能基座”奖教金的评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组织
华为“智能基座”奖教金评定成立工作委员会,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实践教学中心、电信学部、软件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相关成员组成。
三、奖教金金额及人数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5人,每人奖金10000元(税前)。
四、奖励对象
西安交通大学华为“智能基座”课程授课教师。
五、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3)参与“智能基座”课程开发和教学任务,获得“智能基座”先锋教师称号;
(4)至少完成一届“智能基座”课程教学任务,完成相关讲义、PPT、实验教材、教学辅助系统的开发或撰写工作。
2、筛选条件
授课教师结合华为“智能基座”课程开展相关工作,专家组综合以下指标进行评选:
(1)指导学生参加鲲鹏、昇腾及华为云相关大赛并获得优秀名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赛道(华为命题)获省级及以上奖项;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华为企业命题);华为软件精英挑战赛、中国开源软件创新大赛、与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等技术等相关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运用智能基座根技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实践;
(2)承接众智项目,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3)智能基座课程学生评教结果;
(4)“智能基座”课程中融入华为鲲鹏、晟腾、华为云等技术;
(5)产出新教材、创建新实验;
(6)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7)发表教改教研论文;
(8)建设在线开放(慕课)课程;
(9)华为“智能基座”课程获教学奖励。
六、评选流程
1、通知发布:实践教学中心发布评选通知。
2、教师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1年11月19日前提交华为“智能基座”奖教金申请表(附件)、答辩PPT(10分钟)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8382609@qq.com,纸质版提交至工程坊513办公室。
3、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及专家组进行评选及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拟获奖教师名单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实践教学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82668901
电子邮箱:398382609@qq.com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