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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1-05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附件1)及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通过汇聚企业资源,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等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进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

二、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进行搜索。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因各企业立项要求、数量、时间等均不一样,申请人可提前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相关事宜。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本次申报工作是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的重要契机,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二)为规范项目申报流程,保障项目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工作由实践教学中心统筹管理,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挖掘、申报组织、学院审核及汇总,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的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务;

2.各学院教务收集本学院申报书,并填写《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相关申报书及汇总表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月23日前将纸质版统一提交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olisha@xjtu.edu.cn;

3.实践教学中心完成申报材料的校级审核及盖章(根据教育部要求,申报书加盖校级主管部门即实践教学中心公章即可),并返回材料至各学院,各学院及时返回相关申报老师以便老师及时扫描提交系统;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企业评审环节。

注: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要求,本次申报及校级审核截止时间为1月31日,但各企业要求不尽一致,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三)项目申报截止后,请申报人及时关注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需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请及时联系实践教学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签署后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合作协议亦须经学院审核后再提交实践教学中心办理签署事宜)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相关通知。

联系人:赵莉莎

联系电话:82663872

电子邮箱:zhaolisha@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2.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4.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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