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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9-05-30 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室)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变轨超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认定范围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以及“2018年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指标体系”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教学队伍、实验平台、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培育建设。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我校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共涵盖25个分类,根据与我校现有学科相关性的强弱分为两部分,具体包括:

(1)与我校现有学科相关性较强的分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航空航天类、建筑类、土木类、医学基础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

(2)与我校现有学科相关性较弱的分类:矿业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历史学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属于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范围,优先支持与我校现有学科相关性较强的分类。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应用于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三、立项管理

1.项目立项后请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参见附件)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学校将根据各项目建设成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对于立项建设项目给予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获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后学校将持续建设。

四、遴选方式及安排

1.项目团队填写《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提交各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将初评结果填入《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3.6月17日前,各学院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和各项目《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一式6份,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5项左右。

五、联系人

姓名:张炜丽 电话:029-82667907

邮箱:zhangweili@mail.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5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3.2018年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指标体系

4.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5.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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