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转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5月)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6-17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2022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https://mp.weixin.qq.com/s/vUFPX680SDx-k6Jb6CjiQg,本次共有341家企业入选(企业名单见附件1)。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根据教育部安排,现启动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的重要契机,且已纳入各教学单位2022年人才培养绩效考核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一、时间安排

6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以上为教育部公布的协议确认截止时间,因申报书、合作协议的院级审核、校级审核均需时间,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为申报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所有流程。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备案。

2.各单位审核备案须完成两点:第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可于本年度项目申报结束后将学院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第二,在项目申报书最后“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左侧或空白处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后请尽量以学院为单位分批次集中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审核。

4.实践教学中心将定期处理申报材料校级审核及盖章事宜,申报人及时扫描盖章版申报材料并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提交。

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企业评审环节。

6.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签署校企合作协议。申报人在协议学校落款处签署本人姓名及职称相关信息,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协同育人合同专用章用印申请单》(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协议内容并在用印单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后提交实践教学中心办理签署事宜,原则上合作协议一式四份,申报人、所属单位、实践教学中心、合作企业各执一份。

7.申报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提交已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审核通过,企业确认,项目申报流程完毕,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立项名单。(注:此环节为教育部公布的“协议确认”截止时间,非“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联系人:赵莉莎、张熙研

联系电话:82663872

电子邮箱:xy_zh@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513办公室

 

 

附件12022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协同育人合同专用章用印申请单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2261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