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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支部组织生活会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06-2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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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落实学校党委、机关与直属分党委的工作会议要求,6月13日晚,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王小华主持,实践教学中心领导班子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支部书记王小华对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并带领领导班子和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专题研讨。王小华强调该实施办法适用于教育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党的问责工作。教育部党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直属高校党委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教育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的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检组织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并进一步指出,要按照教育部党组、学校党委的要求,从四个方面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要全面明责,二要勇于担责,三要科学免责,四要严肃追责。要从基层党支部做起,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专题研讨学习结束后,由支部委员张育林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黄大年教授的精神。张育林首先讲述了黄大年同志的感人事迹,并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了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大年同志秉持科技报国理想,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作为毕生追求,为我国教育科研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中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学习他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听取了黄大年教授的感人事迹后,支部成员轮流做了感想发言,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的高度肯定就是对我们高等教育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教育科技工作者的重视、关爱,更是对我们的重托与期待,是激励我们每一位党员不断奋进的强大思想武器,一定要不负重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支部会议还对《西安交通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说明。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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